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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校、校外供餐单位及广大师生 这份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请查收

发布时间:2024-04-04 作者: 来源: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

  新学期已至,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,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各级各类学校、校园周边餐饮经营主体、广大学生及家长发布如下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。

  学校食堂

 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

  校长(园长)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。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、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、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清单,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,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管控水平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,落实食品安全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,切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  强化人员管理

  要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,确保持有效健康证上岗。要组织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、岗位技能操作等培训、考试,熟悉食品安全知识、规范操作程序,注意个人卫生。

  规范加工操作

  严格执行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各项要求,盯紧重点环节,排查风险隐患,严把主体责任、进货查验、食品储存、加工制作、餐具洗消、食品留样“六道关口”。加工贮存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,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。要加强后厨食品安全管理,对“明厨亮灶”及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运行进行日常维护。

  完善应急处置

  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,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,预防食源性疾病,师生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应及时送医治疗,保护现场,上报属地市场监管、教育、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处置。

  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

  要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
  在显著位置亮证亮照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,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,按照规定期限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;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并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;确保环境卫生、食品贮存、清洗消毒、加工操作等情况符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。

  学生和家长

  学生就餐时,要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,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,防止病从口入;不偏食挑食,不暴饮暴食,不喝生水,不吃不洁食物,不买、不吃“三无”食品和过期食品;自觉抵制铺张浪费,践行“文明消费、节约用餐”新风尚。

  家长要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习惯,饭前便后洗手,不喝生水,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、路边摊,不购买“三无食品”;积极践行按需取餐的用餐方式,主动参与“光盘行动”,切实防止“舌尖上的浪费”。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nmg315.com.cn/jingshi/166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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